"天狮"传销涉恶组织百余嫌犯被诉:涉非法拘禁传销

浏览次数:935来源:尚信诚

他们来自不同省份,聚集在长沙岳麓区、湘潭等地,组织、实施传销犯罪活动,诱骗被害人到传销组织后,采取非法拘禁进行洗脑,并以哄骗、威胁、殴打等方式非法获取钱财。该犯罪集团涉及犯罪事实40余起,涉案金额数百万元,系近年来岳麓区查处规模最大的传销组织。3月8日,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、非法拘禁罪对郑某勇、阙某理为首的涉恶传销组织11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。

自2013年以来,该传销涉恶集团打着“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”名义,以销售化妆品为幌子,通过介绍工作、谈恋爱、做生意、旅游等各种名义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。在该犯罪团伙中,大部分团伙成员开始是被害人,在经洗脑转化为犯罪嫌疑人后,又与同伙一起对新骗来的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等行为,并以传销的方式不断发展下线,形成“滚雪球”效应,从而使得该组织逐步发展成员达百余人的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。

鉴于案情复杂,涉案人员及犯罪事实众多,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,就证据完善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指导。岳麓区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、分管公诉工作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及5名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专案组。为办好该案,专案组成员外出学习相关案件办理经验,发挥团队优势,连续对115名嫌疑人进行集中提审。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带头办案,多次调度统筹,指导并案打击处理。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,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,就是否构成恶势力,主从犯、罪名认定等问题进行讨论,先后召开内部会议10余次、检侦协调会4次。全面梳理了案件关联证据,核实每一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,保证了每笔事实认定到位。

专案组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,争取重视支持,并与案发地街道、社区等组织进行联络协调,走访案发地小区居民,认真研究总结该类案件频发的原因,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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